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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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册公司须知:实缴制已改为认缴制 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突出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