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成都大邑空放,满足任一条件即可申请

    2024-12-03 01:50:01 8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房屋按揭贷款

    目前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核的上年度财会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会报告。

    3、填写借款申请书

    4、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5、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6、申请中、长期贷款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开户行存入了规定比例资金的证明经有权单位批准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或开工通知书按规定项目竣工投产所需自筹流动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抵押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的财产作为抵押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的物;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三、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凭证式国库券、国家重点建筑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

    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发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能力,并且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抵押(质押)加保证人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了放贷款的方式

    1.抵押登记的基本原则

    抵押登记是指将不动产作为借款的担保物进行登记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抵押合同是以债权为目的的。因此,一般来说,抵押登记必须基于借贷关系的存在,并且在抵押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放款。

    2.非金融机构借贷的抵押登记

    工作人员常见的抵押是因向金融机构借款而设定的抵押,这是一种常规的借贷和抵押流程。对于非金融机构借贷之外的抵押登记,由于担心登记风险,存在一种排斥心理。按照《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抵押可以适用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企业间民间借贷,因此,非借贷关系的抵押登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3.抵押合同的独立性

    借款抵押合同是一种主从合同关系,其中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是独立存在的,主合同的存在与否不会影响从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即使存在非借贷关系的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仍然有效。

    4.抵押登记的程序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定,抵押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并经过审核、登簿等程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抵押关系是否存在借贷,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非借贷关系的抵押登记也可以办理。

    5.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登记的存在与否直接关系到担保物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只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登记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非借贷关系的抵押登记是有效的。

    6.抵押登记的注销

    抵押登记通常在借款还清后进行注销。注销登记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无论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还清后,抵押登记将会自动注销。

    非借贷关系的抵押登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抵押登记的效力与抵押关系的存在无直接关系,而是与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登记相关。因此,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656884 次     店铺编号3522271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园林堂     周能亮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