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申请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对担保人的作用:在提供保函的过程中,担保人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增加业务收入。同时,通过对委托人的信用评估和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加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拓展业务领域。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索赔条款
索赔条件:明确受益人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向担保人提出索赔,通常要求受益人提供证明委托人违约的相关文件或证据,如违约通知、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
索赔期限:规定受益人提出索赔的有效期限,一般要求受益人在发现委托人违约后的一定时间内(如 15 天、30 天等)向担保人提出索赔,否则担保人可能有权拒绝受理。
索赔方式:说明受益人提出索赔的具体方式,如书面通知、提交索赔文件的地点和方式等。